營運者法定資訊
- 企業名稱: Pglemap株式會社
- 代表人: Kim Jung-hyun、Ko Sang-gyun
- 營業登記號碼: 360-05-03393
- 網路銷售業申報編號: 第2026-京畿義王-0284號
- 地址: 韓國京畿道義王市 Saerom-gil 21號,203棟1101室(Poil-dong,Indeogwon Central Prugio)
- 電話: 010-2743-8473
- 電子郵件: pglemap@gmail.com
- 個人資訊保護負責人: Kim Jung-hyun、Ko Sang-gyun
Pglemaps 使用條款及個人資訊蒐集、使用同意書(使用者版)
首次生效日期:2026年6月25日(2026-06-25) 修訂生效日期:2026年8月27日(2026-08-27) 版本:v3.6
本文件以韓文版為正式文本;英文、中文、日文等譯文與韓文版在解釋上存在差異時,以韓文版為準。 註冊會員時勾選「同意使用條款及個人資訊蒐集、使用」,即視為同意本文件全部內容。
第一編 使用條款
第1條(目的)
本條款旨在規定Pglemap株式會社(以下稱「本公司」)所營運、面向外國旅客的預訂與仲介平台「Pglemaps」(以下稱「本服務」)之使用相關的本公司與使用者權利、義務及責任事項。
第2條(定義)
- 「本服務」係指本公司連結外國使用者與大韓民國境內進駐商家(以下稱「商家」),並提供預訂及仲介服務的網路交易仲介平台。
- 「使用者」係指同意本條款並使用本服務的外國旅客等會員及非會員。
- 「商品總金額」係指使用者就相關商品支付的全部金額。
- 「預訂金」係指使用者向本公司預付、相當於商品總金額一定比例的仲介手續費,且該金額包含於商品總金額內。具體內容由《付款、預訂金及退款條款》規定。
- 「商品價款」係指商品總金額扣除預訂金後之餘額(=商品總金額-預訂金),亦即使用者直接向商家支付的金額。
- 「第三方服務」係指商家或外部業者提供的交通、運輸、住宿、租賃、美容、醫療、旅遊商品、付款、地圖、優惠券、連結等商品及服務。
- 「預估資訊」係指本服務所提供的路線、移動距離、所需時間、交通方式、預估計程車費、匯率換算值、營業時間、庫存及可預訂狀態、VAT及退稅條件等,實際結果可能不同的參考資訊。
- 「銷售及付款授權幣別」係指向使用者顯示最終銷售價格並向支付閘道(PG)請求授權的美元(USD)。商品內部登錄價格、手續費計算及廣告主結算標準得另以韓元(KRW)管理;付款時確定的USD授權金額不會因之後的匯率波動而改變。具體內容依《付款、預訂金及退款條款》第8條執行。
★ 使用者支付的總額(預訂金+商品價款)不會超過本服務所顯示的商品總金額。 商家不得重複收取預訂金。具體內容依《付款、預訂金及退款條款》第1條執行。
第3條(條款之效力及變更)
- 本條款經發布於本服務頁面或以其他方式公告後生效。
- 本公司得於不違反《條款規制相關法律》、《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相關法律》等適用法令之範圍內變更本條款。
- 變更條款時,本公司將載明生效日期及變更理由,並自生效日前至少7日起至生效日前一日公告;對使用者不利或重大之變更,至少提前30日公告。
- 對使用者並無不利影響之變更,使用者截至生效日未表示拒絕者,視為同意變更後之條款。
- 對使用者★ 不利或重大之變更,本公司除依第3項公告外,另取得使用者之明確同意。使用者不同意者,得終止本服務使用契約,且已成立之預訂繼續適用原條款。
第4條(本公司之地位——網路交易仲介方)
- 本公司係《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相關法律》第20條規定之網路交易仲介方;除本公司明確標示為賣方之商品外,本公司並非個別商品、服務交易之當事人。 各商家為相關商品、服務之銷售及提供主體。
- 使用者下單前,本公司向使用者提供商家的商號、代表人、地址、電話號碼、營業登記號碼等資訊,或提供得以查閱該等資訊之方式(同法第20條第2項)。
- 本公司將於本服務初始頁面、商品詳情頁面以及預訂、付款等重要交易階段醒目顯示同法第20條第1項所定通知,即本公司並非交易當事人。不得僅以條款或頁面底部之標示取代該通知。
- 商家對其所提供商品、服務之內容、品質、合法性、安全性、履行、瑕疵、現場收取之商品價款,以及因商家責任所生之取消、退款負責。本公司對預訂金之付款、退款,仲介系統,本公司直接製作、提供之資訊,以及適用法令所定網路交易仲介方義務負責。
- 本公司將迅速採取必要措施,包括受理商家與使用者間之申訴、爭議,並查明原因與損害。原則上,自受理日起3個工作日內告知處理進度,並於10個工作日內告知調查結果或處理方案。
- ★ 於下列情形,本公司依適用法令承擔責任(包括同法第20條之2): - 本公司未履行第20條第1項所定之通知義務 - 本公司未提供商家身分資訊,或所提供之身分資訊不實,致使用者發生財產損失,且本公司未盡相當注意義務 - 本公司直接製作、提供之資訊不實,並因本公司故意或過失致使用者受有損失 - 本公司明知而放任商家之故意或過失行為,致使用者受有損失 - 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使用者受有損失
網路交易仲介通知: 本公司係網路交易仲介方,個別商品、服務之銷售方為相應商品頁面所標示之商家。但本通知並不表示排除本公司依適用法令應負之責任。
第5條(會員註冊及帳戶)
- 使用者得透過電子郵件或Google、Apple、Kakao、Naver、LINE等社群登入方式註冊會員。
- 未滿14歲之兒童不得註冊或使用本服務。
- 使用者須提供並維持正確之帳戶資訊,並自行負責帳戶管理。但因本公司系統缺陷等本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所造成之損失,由本公司承擔責任。
第5條之2(未成年人付款)★ 新增
- 未滿19歲之未成年人付款時,須依《民法》第5條取得法定代理人(父母等)之同意。
- 本公司於付款頁面確認使用者是否為未成年人;如為未成年人,將確認其已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 未成年人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所進行之付款,得由本人或法定代理人取消。 但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取消: - 未成年人使用法定代理人允許其處分之財產付款(《民法》第6條) - 未成年人使用詐術使對方相信其已成年或已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民法》第17條)
- 取消未成年人付款時,本公司退還預訂金;對已開始使用之商品、服務,則依《民法》關於返還不當得利之原則處理。
第6條(使用者義務及禁止行為)
- 使用者預訂時須提供正確資訊並遵守已預訂之日程。
- 使用者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 冒用他人資訊、虛假預訂、非法使用付款方式 - 妨礙本服務營運,侵害商家或其他使用者之權利 - 撰寫虛假評價,或於未實際使用服務之情況下僅領取回饋金 - 違反法令或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
- 使用者須依預訂、付款頁面或已確認預訂條件所約定之方式與時間,支付服務提供後應付的到店餘款等合理產生之商品或服務費用。
- 使用者不得在店內大聲喧嘩、辱罵、威脅、妨礙員工或其他顧客,或干擾商家之正常營業。
- 如使用者因故意或過失損壞或遺失商家之商品、用品、設施或配件,可能須依相關法令,在實際發生且可證明之損失範圍內負擔賠償責任。
- 違反本條時,本公司或商家得中止服務、限制使用、追討欠款或請求損害賠償,並採取相關法令所允許之其他必要措施。
第7條(服務提供及中斷)
- 本公司原則上全年無休提供本服務,但得因系統檢查、故障、天然災害等原因暫時中斷服務。
- 本公司作為網路交易仲介方,不保證商家所提供商品之內容、品質或履行;對因商家責任造成之損失,僅於第4條及適用法令所定範圍內負責。
- 除非另有說明,與預訂、取消、未到店、退款、營業時間等交易有關之所有日期與時間,均以韓國標準時間(KST,UTC+9)顯示、判定並適用。
第7條之2(預估資訊之性質及正確性)
- 本服務所提供之交通方式、路線、移動距離、所需時間、預估到達時間、預估計程車費、一般匯率及換算值、VAT及退稅條件、天氣、營業時間、庫存及可預訂狀態,係以公共資料、商家輸入資訊及外部資料提供方之資料加工而成之參考性預估資訊(Estimate)。
- 預估資訊可能因交通壅塞、事故、施工、罷工、惡劣天候、現場營運、政策及稅法、匯率、使用者出發時間、外部提供方更新延遲等而與實際情形不同。本公司不保證預估資訊不中斷或100%正確、完整、最新。
- 使用者應透過相關運輸機構、發卡機構、政府機關或商家之官方資訊,重新確認航班、列車等重要日程、最終費用、付款匯率、入場及營業狀態、退稅資格,並預留合理時間。
- 對因超出本公司合理控制範圍之當地情形或第三方資訊錯誤、延遲所造成之損失,如本公司不存在故意或過失,則不負責任。但不排除因本公司直接製作、提供之資訊錯誤、本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或適用法令所定而生之責任。
- 就使用者於付款頁面確認並同意之實際付款金額、適用匯率及退款條件,《付款、預訂金及退款條款》優先於本條之一般參考資訊通知。
第7條之3(第三方服務及外部連結)
- 跳轉至外部網站或App後成立之交易,適用該第三方之條款及隱私權政策;使用者須於跳轉前後頁面確認契約當事人以及付款、取消、退款條件。
- 僅提供優惠券或外部連結,並不會使本公司成為該第三方服務之銷售方或供應方。但於Pglemaps內進行預訂、付款之仲介交易適用第4條及《付款、預訂金及退款條款》。
- 第三方系統故障、營運中斷,或第三方所提供商品之品質、安全、履行問題,由該第三方負責。本公司協助受理使用者申訴、爭議,且不排除因本公司仲介行為或故意、過失造成損失所應負之法定責任。
第8條(免責)
- 對因天然災害、不可抗力、使用者責任或商家責任造成之損失,本公司於法令允許範圍內不負責任。
- ★ 本條不表示免除本公司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所生之責任,亦不構成違反《條款規制相關法律》第7條之免責。
- ★ 本條第2項優先適用於本條款及所有附屬條款。
第9條(準據法及管轄)
- 本條款及本服務之使用適用大韓民國法令。
- 使用者為消費者時,依《國際私法》及《民事訴訟法》所定之消費者保護管轄處理,包括使用者住所地(無住所時為居所地)法院,且不限定於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法院。與非消費者之爭議依當事人約定或《民事訴訟法》處理。
第二編 個人資訊蒐集、使用同意
本編係對另行持續公開之《Pglemaps隱私權政策》中須取得同意之事項所為摘要。另行公開之韓文隱私權政策為正式文本;須另行同意之處理,將於相關頁面再次取得同意。使用者有權拒絕同意。不同意必選項目時,可能無法使用相應功能。尤其是,拒絕提供國籍將無法完成透過Google、Facebook、LINE或Kakao辦理的新會員註冊;但使用者仍可選擇電子郵件註冊等不強制要求國籍的其他註冊途徑。
1. 蒐集項目
- 建立帳戶時必選:電子郵件、姓名或暱稱、偏好語言、已滿14歲之確認值、註冊、驗證與工作階段安全資訊(如IP、Cookie、裝置及作業系統),以及使用社群登入時相應服務供應商之識別碼。完成透過Google、Facebook、LINE或Kakao辦理的新會員註冊時,使用者尚須自行選擇國籍。
- 僅於使用相關功能時必選:申請預訂時之預訂、變更及取消紀錄。使用者付款時,本公司處理PayVerse回傳的付款及退款紀錄,以及交易結果、TID、金額、幣別與狀態。支付憑證僅於PayVerse託管的付款視窗中輸入,本公司不直接保存。
- 選填:出生日期、性別及電子郵件註冊會員的國籍等使用者日後自願提供之個人資料;個人位置資訊(目前位置座標等,適用另行制定之位置資訊服務使用條款並另行同意);個人頭像;行銷資訊接收資訊。現有會員未填寫的國籍在其自行補充前維持未填寫狀態。
2. 蒐集、使用目的
- 識別及管理會員,使用國籍依國家適用預訂及預訂金支付資格與最低金額政策,提供預訂及仲介服務,處理預訂金付款及退款
- 提供多語言通知及翻譯、地圖、路線、周邊推薦,回覆客戶諮詢
- 防止不當使用、履行法定義務,以及於取得同意時進行行銷及廣告
3. 保存及使用期限
保存至註銷會員時為止。但依適用法令必須保存者,於保存相應期限後銷毀。
| 保存項目 | 期限 | 依據 |
|---|---|---|
| 契約及撤回要約相關紀錄 | 5年 | 電子商務法 |
| 價款支付及商品、服務供應相關紀錄 | 5年 | 電子商務法 |
| 消費者申訴及爭議處理相關紀錄 | 3年 | 電子商務法 |
4. 向第三方提供及委託處理
- 為履行預訂,本公司向相關商家提供最低限度之預訂資訊,例如姓名、預訂日期時間及聯絡識別碼。
- 為處理付款,本公司向支付閘道(PG)提供商等付款處理業者提供或委託處理付款資訊。
- 付款透過PayVerse託管的付款視窗處理。本公司不直接保存支付憑證,並處理交易管理所需的交易結果、TID、金額、幣別與狀態。
5. 個人資訊之境外傳輸
為營運全球雲端服務、地圖、AI、翻譯、廣告、社群登入及旅遊預訂接入,本公司向下列業者境外傳輸個人資訊,包括委託處理、保存及存取:
| 接收方 | 國家 | 項目 | 目的 |
|---|---|---|---|
| Google LLC | 美國 | 帳戶識別碼及連線資訊;請求路線時之出發地、目的地座標 | 社群登入、雲端服務、分析、路線導航 |
| Mapbox, Inc. | 美國 | 請求地圖時之位置、座標及連線資訊 | 地圖、地點搜尋、路線顯示 |
| DeepL SE | 德國及歐盟 | 輸入文字 | 翻譯 |
| Meta Platforms, Inc. | 美國 | 廣告識別碼 | 廣告、社群登入 |
| Cloudflare, Inc. | 美國 | 連線及流量資訊 | CDN、安全 |
| Kakao、Naver、LINE、Apple | 韓國、日本、美國 | 帳戶識別碼 | 社群登入 |
| Klook、Agoda | 新加坡等 | 預訂及身分資訊 | 旅遊商品預訂接入 |
- 合法依據:《個人資訊保護法》第28條之8第1項第3款,即為履行與資訊主體之契約而必須委託處理、保存,且已於本條款及隱私權政策中公開;以及同項第1款,即另行同意。本公司履行同條第4項規定之保護措施,且不簽訂違反該法之境外傳輸契約(第5項)。
- 付款相關境外處理:付款使用PayVerse託管的付款視窗。PayVerse確切的簽約法定實體、法律角色、處理國家、境外再受託方及保存期限尚未由已簽署契約或DPA證據確認,因此本文件不將其表述為已確認事實。上述境外傳輸詳情須依契約證據核實,並按法律要求另行揭露。
6. 使用者(資訊主體)之權利
- 使用者得請求個人資訊之查閱、更正、刪除、停止處理及撤回同意,本公司將依《個人資訊保護法》第35條至第37條即時處理。
- 撤回同意及行使權利:個人資訊保護負責人 Kim Jung-hyun、Ko Sang-gyun / pglemap@gmail.com
附則
本文件自2026年6月25日起生效。
[公司資訊]——《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相關法律》第13條
- 企業名稱:Pglemap株式會社(服務名稱:Pglemaps)
- 代表人:Kim Jung-hyun、Ko Sang-gyun(共同代表)
- 營業登記號碼:360-05-03393
- 網路銷售業申報編號:第2026-京畿義王-0284號
- 地址:韓國京畿道義王市 Saerom-gil 21號,203棟1101室(Poil-dong,Indeogwon Central Prugio)
- 電話:010-2743-8473
- 電子郵件:pglemap@gmail.com
- 個人資訊保護負責人:Kim Jung-hyun、Ko Sang-gyun / pglemap@gmail.com
[必選]本人同意上述使用條款及個人資訊蒐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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