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lemaps
旅行便利
  • 旅行费用计算
  • 当地生存语言
  • 行李清单
  • 紧急联络
  • 医疗机构
  • 免税退税
  • 跑步骑行路线
  • 货币兑换
优惠券 指南 旅行社区
  • EN
  • Español
  • Русский
  • العربية
  • 한국어
  • 日本語
  • 简体
  • 繁體
登录
  • 我的页面
  • 消息
  • 退出
旅行便利
旅行费用计算当地生存语言行李清单紧急联络医疗机构免税退税跑步骑行路线货币兑换
优惠券 指南 旅行社区
法律条款

使用条款

生效日期:2026年6月25日

目录

  • Pglemaps 使用条款及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同意书(用户版)
  • 第一编 使用条款
    • 第1条(目的)
    • 第2条(定义)
    • 第3条(条款的效力及变更)
    • 第4条(本公司的地位——网络交易中介方)
    • 第5条(会员注册及账户)
    • 第5条之二(未成年人付款)★ 新增
    • 第6条(用户义务及禁止行为)
    • 第7条(服务提供及中断)
    • 第7条之二(预估信息的性质及准确性)
    • 第7条之三(第三方服务及外部链接)
    • 第8条(免责)
    • 第9条(准据法及管辖)
  • 第二编 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同意
    • 1. 收集项目
    • 2. 收集、使用目的
    • 3. 保存及使用期限
    • 4. 向第三方提供及委托处理
    • 5. 个人信息的境外传输
    • 6. 用户(信息主体)的权利

Pglemaps 使用条款及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同意书(用户版)

首次生效日期:2026年6月25日(2026-06-25) 修订生效日期:2026年7月29日(2026-07-29) 版本:v2.2

本文件以韩文版为正式文本;英文、中文、日文等译文与韩文版在解释上存在差异时,以韩文版为准。 注册会员时勾选“同意使用条款及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即视为同意本文件的全部内容。


第一编 使用条款

第1条(目的)

本条款旨在规定Pglemap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本公司”)运营的面向外国游客的预订、中介平台“Pglemaps”(以下简称“本服务”)之使用相关的本公司与用户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事项。

第2条(定义)

  1. “本服务”是指本公司连接外国用户与大韩民国境内入驻商家(以下简称“商家”)并提供预订及中介服务的网络交易中介平台。
  2. “用户”是指同意本条款并使用本服务的外国游客等会员及非会员。
  3. “商品总金额”是指用户就相关商品支付的全部金额。
  4. “预订金”是指用户向本公司预付的、相当于商品总金额一定比例的中介手续费,且该金额包含在商品总金额内。具体内容由《付款、预订金及退款条款》规定。
  5. “商品价款”是指商品总金额扣除预订金后的余额(=商品总金额-预订金),即用户直接向商家支付的金额。
  6. “第三方服务”是指商家或外部经营者提供的交通、运输、住宿、租赁、美容、医疗、旅游商品、付款、地图、优惠券、链接等商品及服务。
  7. “预估信息”是指本服务提供的路线、移动距离、所需时间、交通方式、预计出租车费、汇率换算值、营业时间、库存及可预订状态、VAT及退税条件等实际结果可能不同的参考信息。
  8. “销售及付款授权币种”是指向用户显示最终销售价格并向支付网关(PG)请求授权的美元(USD)。商品内部登记价格、手续费计算及广告主结算标准可另行以韩元(KRW)管理;付款时确定的USD授权金额不会因之后的汇率波动而改变。具体内容依《付款、预订金及退款条款》第8条执行。

★ 用户支付的总额(预订金+商品价款)不会超过本服务所显示的商品总金额。 商家不得重复收取预订金。具体内容依《付款、预订金及退款条款》第1条执行。

第3条(条款的效力及变更)

  1. 本条款通过在本服务页面发布或以其他方式公告后生效。
  2. 本公司可在不违反《条款规制相关法律》《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等适用法律的范围内变更本条款。
  3. 变更条款时,本公司将注明生效日期及变更理由,并自生效日前至少7日起至生效日前一日进行公告;对用户不利或重大的变更,至少提前30日公告。
  4. 对用户并无不利影响的变更,用户截至生效日未表示拒绝的,视为同意变更后的条款。
  5. 对用户★ 不利或重大的变更,本公司除依第3款公告外,还将取得用户的明确同意。用户不同意的,可以解除本服务使用合同,且已订立的预订继续适用原条款。

第4条(本公司的地位——网络交易中介方)

  1. 本公司是《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第20条规定的网络交易中介方;除本公司明确标示为卖方的商品外,本公司并非个别商品、服务交易的当事人。 各商家是相关商品、服务的销售及提供主体。
  2. 用户下单前,本公司向用户提供商家的商号、代表人、地址、电话号码、营业执照号码等信息,或提供可以查阅该等信息的方式(同法第20条第2款)。
  3. 本公司将在本服务初始页面、商品详情页面以及预订、付款等重要交易阶段醒目展示同法第2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即本公司并非交易当事人。不得仅通过条款或页面底部的标示取代该通知。
  4. 商家对其提供的商品、服务之内容、质量、合法性、安全性、履行、瑕疵、现场收取的商品价款以及因商家责任产生的取消、退款负责。本公司对预订金的付款、退款,中介系统,本公司直接制作、提供的信息,以及适用法律规定的网络交易中介方义务负责。
  5. 本公司将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包括受理商家与用户之间的投诉、争议,并查明原因和损害。原则上,自受理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处理进度,并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调查结果或处理方案。
  6. ★ 在以下情形,本公司依据适用法律承担责任(包括同法第20条之二): - 本公司未履行第2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 - 本公司未提供商家身份信息,或所提供的身份信息不实,导致用户财产损失,且本公司未尽相当注意义务 - 本公司直接制作、提供的信息不实,并因本公司的故意或过失导致用户损失 - 本公司明知而放任商家的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用户损失 - 因本公司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用户损失

网络交易中介通知: 本公司是网络交易中介方,个别商品、服务的销售方为相应商品页面所标示的商家。但本通知并不意味着排除本公司依据适用法律应承担的责任。

第5条(会员注册及账户)

  1. 用户可通过电子邮件或Google、Apple、Kakao、Naver、LINE等社交登录方式注册会员。
  2. 未满14周岁的儿童不得注册或使用本服务。
  3. 用户须提供并维持准确的账户信息,并自行负责账户管理。但因本公司系统缺陷等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由本公司承担责任。

第5条之二(未成年人付款)★ 新增

  1. 未满19周岁的未成年人付款时,须根据《民法》第5条取得法定代理人(父母等)的同意。
  2. 本公司在付款页面确认用户是否为未成年人;如为未成年人,将确认其已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3. 未成年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所进行的付款,可由本人或法定代理人取消。 但以下情形不得取消: - 未成年人使用法定代理人允许其处分的财产付款(《民法》第6条) - 未成年人使用欺诈手段使对方相信其已成年或已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民法》第17条)
  4. 取消未成年人付款时,本公司退还预订金;对已开始使用的商品、服务,则依《民法》关于返还不当得利的原则处理。

第6条(用户义务及禁止行为)

  1. 用户预订时须提供准确信息并遵守已预订的日程。
  2. 用户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 冒用他人信息、虚假预订、非法使用付款方式 - 妨碍本服务运营,侵害商家或其他用户的权利 - 撰写虚假评价,或在未实际使用服务的情况下仅领取返利 - 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
  3. 用户须按照预约、付款页面或已确认预约条件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服务提供后应付的到店余款等合理产生的商品或服务费用。
  4. 用户不得在店内大声喧哗、辱骂、威胁,妨碍员工或其他顾客,或干扰商家的正常营业。
  5. 如用户因故意或过失损坏或遗失商家的商品、用品、设施或配件,可能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实际发生且能够证明的损失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6. 违反本条时,本公司或商家可中止服务、限制使用、追缴欠款或要求赔偿损失,并采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必要措施。

第7条(服务提供及中断)

  1. 本公司原则上全年无休提供本服务,但可因系统检查、故障、自然灾害等原因暂时中断服务。
  2. 本公司作为网络交易中介方,不保证商家所提供商品的内容、质量或履行;对因商家责任造成的损失,仅在第4条及适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3. 除非另有说明,与预约、取消、未到店、退款、营业时间等交易有关的所有日期和时间,均以韩国标准时间(KST,UTC+9)显示、判定并适用。

第7条之二(预估信息的性质及准确性)

  1. 本服务提供的交通方式、路线、移动距离、所需时间、预计到达时间、预计出租车费、一般汇率及换算值、VAT及退税条件、天气、营业时间、库存及可预订状态,是基于公共数据、商家输入信息及外部数据提供方资料加工而成的参考性预估信息(Estimate)。
  2. 预估信息可能因交通拥堵、事故、施工、罢工、恶劣天气、现场运营、政策及税法、汇率、用户出发时间、外部提供方更新延迟等而与实际情况不同。本公司不保证预估信息不中断或100%准确、完整、最新。
  3. 用户应通过相关运输机构、发卡机构、政府机关或商家的官方信息重新确认航班、列车等重要日程、最终费用、付款汇率、入场及营业状态、退税资格,并预留合理时间。
  4. 对因超出本公司合理控制范围的当地情况或第三方信息错误、延迟而造成的损失,如本公司不存在故意或过失,则不承担责任。但不排除因本公司直接制作、提供的信息错误、本公司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或适用法律规定而产生的责任。
  5. 就用户在付款页面确认并同意的实际付款金额、适用汇率及退款条件,《付款、预订金及退款条款》优先于本条的一般参考信息通知。

第7条之三(第三方服务及外部链接)

  1. 跳转至外部网站或App后订立的交易适用该第三方的条款及隐私政策;用户须在跳转前后的页面确认合同当事人以及付款、取消、退款条件。
  2. 仅提供优惠券或外部链接,并不会使本公司成为该第三方服务的销售方或供应方。但在Pglemaps内进行预订、付款的中介交易适用第4条及《付款、预订金及退款条款》。
  3. 第三方系统故障、运营中断,或第三方所提供商品的质量、安全、履行问题由该第三方负责。本公司协助受理用户投诉、争议,且不排除因本公司中介行为或故意、过失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法定责任。

第8条(免责)

  1.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用户责任或商家责任造成的损失,本公司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不承担责任。
  2. ★ 本条不意味着免除本公司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产生的责任,亦不构成违反《条款规制相关法律》第7条的免责。
  3. ★ 本条第2款优先适用于本条款及所有附属条款。

第9条(准据法及管辖)

  1. 本条款及本服务的使用适用大韩民国法律。
  2. 用户为消费者时,依《国际私法》及《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消费者保护管辖处理,包括用户住所地(无住所时为居所地)法院,且不限定于本公司总部所在地法院。与非消费者之间的争议依当事人约定或《民事诉讼法》处理。

第二编 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同意

本编是对另行持续公开的《Pglemaps隐私政策》中须取得同意的事项所作的摘要。另行公开的韩文隐私政策为正式文本;须另行同意的处理将在相关页面再次征得同意。用户有权拒绝同意,但不同意必选项目时,使用本服务将受到限制。

1. 收集项目

  • 创建账户时必选:电子邮箱、姓名或昵称、使用社交登录时相应服务商的标识符、偏好语言、已满14周岁的确认值,以及注册、认证和会话安全信息(如IP、Cookie、设备及操作系统)
  • 仅在使用相关功能时必选:申请预订时的预订、变更及取消记录。付款功能正式启用后,如用户进行付款,则根据相应页面所示的单独告知与同意,处理付款及退款记录和支付服务商签发的付款方式令牌。
  • 可选:用户日后自愿提供的个人资料,例如出生日期、性别或国籍;个人位置信息(当前地点坐标等,适用另行制定的位置信息服务使用条款并另行同意);个人头像;营销信息接收信息

2. 收集、使用目的

  • 识别及管理会员,提供预订及中介服务,处理预订金付款及退款
  • 提供多语言通知及翻译、地图、路线、周边推荐,回复客户咨询
  • 防止不当使用,履行法定义务,以及在取得同意时进行营销及广告

3. 保存及使用期限

保存至注销会员时为止。但依据适用法律必须保存的,保存相应期限后销毁。

保存项目 期限 依据
合同及撤回要约相关记录 5年 电子商务法
价款支付及商品、服务供应相关记录 5年 电子商务法
消费者投诉及争议处理相关记录 3年 电子商务法

4. 向第三方提供及委托处理

  • 为履行预订,本公司向相关商家提供最低限度的预订信息,例如姓名、预订日期时间及联系标识符。
  • 为处理付款,本公司向支付网关(PG)提供商等付款处理经营者提供或委托处理付款信息。
  • 尚无支付网关完成合同签订、商户审核及技术接入,生产环境的预订提交和预约金实际收取继续保持阻断。本公司不将候选经营者表述为当前处理方,也不会在合同相对方确定前发送付款信息。开始收款前,本公司将在隐私政策和付款页面披露已确定处理方的法定名称、项目、保存期限、授权及结算币种、境外再委托与传输,并取得所需同意。

5. 个人信息的境外传输

为运营全球云服务、地图、AI、翻译、广告、社交登录及旅行预订接入,本公司向下列经营者境外传输个人信息,包括委托处理、保存及访问:

接收方 国家 项目 目的
Google LLC 美国 账户标识符及访问信息;请求路线时的出发地、目的地坐标 社交登录、云服务、分析、路线导航
Mapbox, Inc. 美国 请求地图时的位置、坐标及访问信息 地图、地点搜索、路线显示
DeepL SE 德国及欧盟 输入文本 翻译
Meta Platforms, Inc. 美国 广告标识符 广告、社交登录
Cloudflare, Inc. 美国 访问及流量信息 CDN、安全
Kakao、Naver、LINE、Apple 韩国、日本、美国 账户标识符 社交登录
Klook、Agoda 新加坡等 预订及身份信息 旅游商品预订接入
  • 合法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条之八第1款第3项,即为履行与信息主体的合同而必须委托处理、保存,且已在本条款及隐私政策中公开;以及同款第1项,即另行同意。本公司履行同条第4款规定的保护措施,且不订立违反该法的境外传输合同(第5款)。
  • 付款相关境外处理:支付网关尚未选定且付款保持阻断,因此不将付款方式的境外传输表述为当前处理。实际接入前,本公司将根据合同证据核实并另行披露接收方、国家、项目、目的、时间、方式、保存期限及拒绝方法,并取得所需同意。

6. 用户(信息主体)的权利

  • 用户可请求个人信息的查阅、更正、删除、停止处理及撤回同意,本公司将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5条至第37条及时处理。
  • 撤回同意及行使权利: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Kim Jung-hyun、Ko Sang-gyun / pglemap@gmail.com

附则

本文件自2026年6月25日起生效。

[公司信息]——《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第13条

  • 企业名称:Pglemap株式会社(服务名称:Pglemaps)
  • 代表人:Kim Jung-hyun、Ko Sang-gyun(共同代表)
  • 营业执照号码:360-05-03393
  • 网络销售业申报编号:第2026-京畿义王-0284号
  • 地址:韩国京畿道义王市Saerom-gil 21号,203栋1101室(Poil-dong,Indeogwon Central Prugio)
  • 电话:010-2743-8473
  • 电子邮箱:pglemap@gmail.com
  •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Kim Jung-hyun、Ko Sang-gyun / pglemap@gmail.com

[必选]本人同意上述使用条款及个人信息收集、使用。

sha256-3665f2fb3331432907c9ddb9816f69039a727956

Pglemaps

(주)피글맵 · 共同代表 김정현, 고상균

营业执照号 360-05-03393

网络销售业申报编号 제2026-경기의왕-0284호

경기도 의왕시 새롬길 21, 203동 1101호 (포일동, 인덕원센트럴푸르지오)

电话 010-2743-8473

邮箱 pglemap@gmail.com

服务

  • 旅行攻略
  • Instagram
  • Threads
  • 频道咨询

关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帮助

  • 常见问题

法律条款

  • 使用条款
  • 隐私政策
  • 退款政策
  • 评价与排序政策
© 2026 (주)피글맵.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