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排序及線上介面營運政策
版本:v1.0
生效日期:2026年7月29日
1. 評價資格與標示
僅限經Pglemaps確認預約及服務已完成的使用者,針對該預約發布一則評價,並標示為「預約已驗證」。未驗證樣例及商家自行撰寫的評價不予公開。若以點數、折扣或免費權益換取評價,必須在評價旁清楚揭露;禁止未揭露的獎勵性評價。評價應以事實為基礎,不得包含他人的個人、健康、身分證件或付款資訊。
2. 發布、刪除與保存
評價通常於提交後發布。如含個人資料、違法內容、辱罵或仇恨、虛假操縱、廣告或垃圾訊息、侵權或安全風險,公司可於審核期間隱藏或刪除。作者可申請更正或刪除。註銷帳戶後,作者識別資訊與評價媒體進入刪除流程;僅在交易、爭議或評價完整性具有正當依據時,有限保存不具識別性的正文。每次隱藏、恢復或刪除均以不可修改方式記錄原因代碼、決定人、時間及變更前後狀態。醫療效果保證、誤導性患者體驗及未經授權之前後對照圖須經單獨的發布前審核。
3. 檢舉與申訴
商家或使用者可將評價連結、理由及最低限度證據寄至 pglemap@gmail.com。商家檢舉不會導致自動刪除。公司原則上於7個工作日內開始初審,並於14個工作日內通知保留、隱藏或刪除決定,複雜權利爭議除外。雙方可在通知後30日內申訴一次,原則上由不同審核人於14個工作日內複審並說明理由。明顯違法或存在緊急隱私、身體安全風險的內容可暫時隱藏,但仍提供最終決定與申訴機會。
4. 評分與排序
商家列表預設顯示「全部」,使用者可選擇評分、評價數或距離排序。評分為公開中已驗證預約評價之算術平均,評價數為對應數量;隱藏、刪除及未驗證樣例不計入。同分時依序採用最新評價時間及穩定的商家識別碼。距離為估算值。廣告、聯盟或佣金影響曝光或排序時,於相鄰位置標示「廣告」或「聯盟」並說明影響標準;無標示時不採用付費優先。
5. 介面原則
付費附加項不會預先勾選。最終操作前清楚顯示總額、預約金、餘額及取消規則。公司不會故意隱藏拒絕或取消入口,也不會使用虛假稀缺、虛假倒數、反覆催促付款或含混的雙重否定。發現問題可附頁面連結及截圖檢舉。
6. 聯絡方式
評價、排序或介面相關檢舉與申訴:pglemap@gmail.com / 010-2743-8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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